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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A

 報考資格

一、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獨立學院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或合於以同等學力
       報考者。

二、持境外學歷報考者,所持境外學歷需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
       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及本簡章相關規定,未依規定辦理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三、非本國籍人士除「非以就學事由已在臺灣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外,不得報考本招生。

四、除符合上述資格外,另須符合本簡章中各系所訂定之「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 107學年度本校管理學院管理研究所 EMBA 碩士在職專班招收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7 條之報考條件者,請詳見該所規定。
  • 報名前請先確認符合報考資格,本校採先行受理報名考試,俟錄取報到後再行審核報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