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課規定-博士
新生提醒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博士班新生入學通知(114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修業規定
>106級-107級新生適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博士班修課規定
>108級(含)後新生適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博士班修課規定
基礎必修課程
> 本系研究生畢業前應滿足基礎必修課程之規定:
一、依據本系(91.9.26)91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本系博士班研究生於碩士班時未曾修過財務管理、組織管理、行銷管理、策略管理等相關課程者,須至碩士班補修上述領域之相關課程,其學分數不計入本系要求之博士班畢業學分24學分中。」
二、如欲以企管系基礎必修課程可免審查之科目以外之科目申請基礎必修課程免修(新生)或補修(在校生),請於系上公告學分抵免申請期間,填妥修課狀況調查表、成績單正本與課程大綱向系辦提出審查申請。
> Q&A
Q1:為什麼要規定這個基礎必修科目?
A1:由於許多考上企研所的同學並非企管本科系,為了讓本系研究生有完整的管理基礎以銜接相關進階課程與就業,因此訂下此規定要求所有入學同學。
Q2:若在碩士班有修習過,是代表碩士班學分可以拿來抵免博士班學分的意思嗎?
A2:不是,碩士班有修過相同科目或者申請審查通過,只是代表不需要於博士班補修。
Q3:表格的科目是否都要修習過?
A3:不是,一個領域只要有一科即可。
Q4:若入學前有修過表格裡的科目,就不能在博士班再選修了嗎?
A4:不是,兩者無關聯。
Q5:課程名稱沒有完全相同可以嗎?
A5:不行,只要名字不同就要申請審查。
相關辦法及表單:
> 本校博士學位考試辦法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實施辦法
> 企管系博士班之有關規定
> 企管系博士班論文計畫規定
> 基礎必修課程免審查之相關領域科目表 (113學年度(含)以前之本籍生適用)
> 修課狀況調查表 (113學年度(含)以前之本籍生適用)
> 論文指導同意書 (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列印)
> 研究生變更指導教授申請書 (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列印)
>企業管理系教師終止指導研究生申請書
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
>企管系114學年度第2學期博士資格考參考書目
>企管系114學年度第1學期博士資格考參考書目
>本校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辦法
>企管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辦法
>博士資格考核申請書
>博士班資格考抵免申請表
投搞期刊參考資料
> 企管系不受理申請之期刊清冊
>【重要提醒】慎防誤蹈掠奪性期刊或研討會陷阱
>BEALL'S LIST OF PREDATORY JOURNALS AND PUBLISHERS
>最新JCR 2020警告期刊與觀察期刊清單,投稿時注意參考!
>臺大圖書館參考服務部落格